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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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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配有电脑、音响功放设备、投影机、中控操作台等仪器设备,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学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承担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正常教学任务。 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多媒体教室是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的场所,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四、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不得随意开关、摆弄电源设备。严禁在教室内乱拉电源和加接其他设备,不得在多媒体设备上随意刻画、污损,不得使用粉笔、教杆等物体直接接触投影仪幕布。 六、教师应按照教务处的课程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若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当持有教务处或二级学院签署的调课通知单,到多媒体管理办公室登记。 七、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应先学习和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操作。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多媒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八、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应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说明使用,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投影机,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再次打开时,应间隔至少5分钟以上,教师下课时,应按照流程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中控操作台等设备。 九、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随意修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其他应用软件。 十、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并承担相应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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