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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使用及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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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由校院办公室专人负责。 2、使用者至少提前一周,利用OA系统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 电子表格。须严格按要求填使用日期及使用时间,详细填写申请事由和使用要求,然后经申请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院办公室同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重大活动、会议优先的原则。若无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由院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 4、二级学院及各级部使用时,必须配备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进场和退场的疏通,并在会场内进行相关的管理。 5、报告厅管理员在相关使用人的配合下做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等调试工作。 6、报告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的,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7、如有校外单位使用报告厅必须经院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1、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 2、保持厅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吃带果壳的食物和随地丢弃垃圾。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4、爱护公物,严禁一个座位坐多人,不得踩踏座椅。 5、只允许在报告厅内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6、活动结束后,依据院方规则使用人员须自行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7、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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