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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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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卡仅限于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生、经学校同意的外来合法人员使用,所有人员都必须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和部门领导签字到校园卡中心登记办理,校园卡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如发现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一切后果由校园卡注册持有人和实际使用人共同承担。 2.发现校园卡丢失要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自助挂失机、校园卡圈存机上办理挂失。 3.拾到他人校园卡,应当及时归还校园卡注册使用人或交校园卡管理中心。 4.如果盗用他人校园卡,一经查实将上报校领导并送交学校保卫处,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5.严禁仿冒和伪造校园卡,一经查实,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处理。 6.严禁图改、折叠、穿孔、分拆、损坏校园卡,校园卡不得与手机等电子设备靠近。 7.校园卡各项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管理中心。 提示:用户在使用校园卡的过程中如果有疑问请到食堂一楼“校园卡管理中心”咨询。 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上午08:00至10:00 联系电话:0510-83276024 陈老师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0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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