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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LED电子屏幕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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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LED显示屏是学校各类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是学校权威信息发布平台,是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准确、及时地发布学校各项重要通知及其它重要信息,为营造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为提高校园LED显示屏的管理水平,现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一条 信息发布目的 让全校师生和来宾及时了解校内重要信息,大力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第二条 信息发布内容 (一)学校的重要决策、重要新闻等; (二)学校各部门举办、承办的校级以上有影响的重要活动; (三)学校师生在各类重要活动、比赛中的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四)宣传标语。 第三条 信息发布要求 (一)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能误导师生及来宾。 (二)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实施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第四条 LED显示屏正常播放时段 各室内的条屏使用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播放;校园内大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7:00进行播放;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时间,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根据需要播放。 第五条 信息发布程序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健康、积极、实用。发布的信息先由发布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再提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再由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发布。信息发布后将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5年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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